消防站是专门用于消除火灾的专业性机构,拥有相当数量的灭火设备和经过严格训练的消防队员。
按照《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》的规定,消防站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,纳入并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专业规划,有计划地组织实施。
消防站可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两类。普通消防站可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。
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Km2;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,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Km2。也可针对城市的火灾风险,通过评估方法确定消防站辖区面积。特勤消防站兼有辖区消防任务的,其辖区面积同普通消防站。